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根据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所有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二、组织实施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按照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培养要求,仔细核查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导师配备情况。根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的要求选聘校外导师,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附件1)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汇总表》(附件2)。经审批后制定和发放聘书。
(二)专业实践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具体负责安排,整体规划,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外出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教学安排制定校外专业时间计划,安排专门人员与实践基地联系沟通,对实践基地的安全情况(住宿、饮食)进行实地考察。
(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与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实时掌握研究生实践状况,加强研究生在实践基地的组织和管理。
(四)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由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和安排研究生进入校外专业实践基地,结合论文工作进行专业实践;
2.依托校内实践平台,由研究生培养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聘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共同安排专业实践。
3.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结合论文工作进行专业实践。
三、总体要求
(一)注意个人安全。研究生外出进行专业实践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签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参加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3),同时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保证足够的时间。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实践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安排,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专业实践必须深入企业,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实践内容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教学实践、工程实践、艺术创作、活动组织、管理实务和其他社会实践等。
四、专业实践的安排
(一)研究生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4),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专业实践计划报学院审批,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安排情况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附件5)。
(二)研究生制订实践期间的工作时间安排,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表进行专业实践活动。
(三)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结束时,必须将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整理干净,按要求完成工作交接,经基地导师和基地单位同意后方可返校。
五、专业实践的考核
(一)研究生本人在专业实践结束后,须提交《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完成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汇报专业实践的主要内容、成果及收获等。最终连同相应的附件上交各学院专业实践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其中艺术硕士实践活动成果须包括展演影音资料,教育硕士须包括教案及课堂录像资料等,并作为研究生学位档案的组成部分存档)。
(二)专业实践的考核由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学院专家、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组成专家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给予相应的专业实践学分。凡未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成绩不及格者,不准予答辩和毕业。
(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实践考核情况登录专业实践考核填报《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考核汇总表》(附件7),于专业实践结束后提交研究生处。
请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的组织工作,并于6月28日前提交《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附件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汇总表》(附件2)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研究生处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doc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汇总表.xls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doc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doc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xls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docx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