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展,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试行)》(机械院〔2016〕2号)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完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且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60%以内(含6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者;
(4)入学以来有违纪记录者;
(5)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二、转专业人数控制
1.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5%以内(含25%);
2.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含10%)。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15级在校生,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机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2016年3月1日下午17:00前交班主任处。
2. 资格初审:班主任根据《成都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试行)》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填写学生操行成绩和统计学生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年级排名,并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附件3),连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机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2016年3月3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生所在系(电子版发送至各系主任处);
3.资格复审:2016年3月4日,各系对班主任提交的转专业学生资格进行复审,凡不满足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4.考试与录取:2016年3月5日-10日,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同学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办根据专业基本素质笔试成绩(占40%)、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班主任操行核定成绩(占10%)进行综合排序,根据各专业录取名额,拟定转专业名单。学院于2015年3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拟定转专业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5. 审批与公示:2016年3月14日-16日,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并公示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向公示无异议学生发放专业转换通知。
6. 学籍异动办理:2016年3月17日-18日,准予转专业的学生持专业转换通知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机械工程学院
2016年1月18日
附件:转专业汇总表.doc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doc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