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成都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2-06-06点击:

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 16号)(附件1)、《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 10号)(附件2),以及《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成都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全体研究生导师(含校外研究生导师)。其中,以下两类导师无需申请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022年新增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通过考核的2016年聘任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审核基本条件

(一)年龄要求:

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对象范围原则上,在本年8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或距解除学校聘用合同时间有3年及以上的硕士生导师(即能够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学生),才可申请本年度的硕士生招生资格。

    (二)岗位条件:

1.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行为。

2.对存在《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 16号)中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将视情节取消研究生本年度招生资格。

3.申请者招生当年有主持的在研课题(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独立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或近三年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包括SCI/EI论文、著作、授权发明专利等),或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4.高校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三、招生数量:

原则上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 10号)第十四条执行。

1.每位硕士生导师每届招收硕士生一般不超过3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总和)。具有如下情形,经研究生处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增加不超过3个的增额:主持有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有在研的横向科研项目到校经费超过80万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等适宜增加招生人数的情形。

2.首次独立指导研究生的教师须有协助导师(新增硕士点3年内除外),限在一个二级学科(领域)内招收硕士生,且不超过2名。

3.校外导师当年度没有主持在研课题(省部级项目及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80万元及以上)当年度不能招收研究生;当年度有主持在研课题(省部级项目及以上,国家级重点项目以下)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80万元及以上,150万元以下)当年度招收硕士生原则上不超过2人;当年度有主持在研课题(国家级重点项目及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150万元及以上)当年招收硕士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

4.如果硕士生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存在转导师、中期考核不通过、毕业论文外审不合格、毕业答辩不通过以及出现重大学术道德和思想品德问题等情况,经学位点教指委审议后,酌情调减该导师招生名额。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6月13日前)

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向机械工程学院提交《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所填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应以科技处、社科处登记在案的成果为准。目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名单,以研究生处备案为准。

2.学院审核(6月20日前)

机械工程学院根据学校基本条件和学院实施细则对导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的申请人员进行初审。同时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各学位点分委员会作出书面初审结论,初审合格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初审结果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审核。

3.学校备案

研究生处汇总各招生学院审议合格名单,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年度招生资格导师名单进行复核,抽查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材料。经复核合格的研究生导师招生名单在学校备案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予以公布。

4.结果使用

具有2022年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须完成2022年暑期研究生处组织的导师培训,取得培训学时证明后,方能参与今年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工作。


成都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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