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关于拟录取考生提交体检及档案材料的说明

日期:2021-04-09点击:

根据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将拟录取考生提交体检及档案材料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体检说明

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完成后填写学校提供的体检表并签字盖章,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将体检表以PDF形式发送至相关招生学院联系人邮箱,由各学院统一收取后提交研招办。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药学院

吴老师

028-84216020

cdwuming@qq.com

商学院

会计学、企业管理专业(学硕):胥老师

028-84616902

352072958@qq.com

会计专硕:卢老师

028-84616860

3420625098@qq.com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肖老师

028-84603251

11593652@qq.com

音乐与舞蹈学院

李老师

028-84616520

692866240@qq.com

美术与设计学院

徐老师

028-84616630

1375473492@qq.com

影视与动画学院

何老师

028-84616307

314775420@qq.com

师范学院

范老师

028-84616876

2407246449@qq.com

林老师

028-8842324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王老师

028-84616408

2751828548@qq.com

机械工程学院

孙老师

028-84875979

54626282@qq.com

体育学院

许老师

028-84616165

690785469@qq.com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张老师

028-84616153

9055454@qq.com


二、调档说明

请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下载附件中的调档函,在75日前将考生人事档案寄送至学校档案馆(档案可在420日以后寄出)。请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在职定向)的考生完成《成都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签订,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将协议书原件寄送至相关招生学院。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档案或定向协议寄送延误,影响考生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附件1调档函.pdf

附件2成都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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