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1-03-25点击:

为切实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文件精神,坚持把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切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法,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科研副院长任副组长,材料工程系主任、机电工程系主任、学科专业办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材料秘书组、技术秘书组、导师工作组、工作协调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管理及实施。

3.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教学副院长、党政办主任为成员,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巡视和检查。

4.学院组织专业素质优良的导师工作组具体负责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及其它相关工作。

5.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泄密或失职给学校和学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复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系统页面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认真阅读系统须知,并按地址页面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的要求,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进行考生端操作。考生要提前安装视频机位并熟练操作调试到位,复试前认真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和指导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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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基本要求

1.凡考生达到《成都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均可参加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学位点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五、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总分100分,时间在15分钟左右。内容主要涵盖: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20分。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80分。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折算计入专业综合测试总成绩。

2.加试科目测试: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科总分100分,单科测试时间在15分钟左右、加试科目由学位点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

3.综合素质测评: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等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测评成绩作为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择优遴选标准。

4.思想品德考核。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考生政审表等形式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5. 考核时长: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学校研究生处提供的复试名单组织进行复试考生的身份查验,在复试前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考生按学院通知要求和时间及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在规定时间将所有材料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

① 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 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③ 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④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⑥ 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诚信承诺书.pdf);

⑦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pdf);

2)综合素质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① 大学学习成绩单;

② 毕业论文;

③ 科研成果;

④ 专家推荐信;

⑤ 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⑦ 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组织复试。获得复试通知的考生,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复试软硬件调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学院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留存学院一年,随时备查。

3.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考生在接受学校通知后的五日内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材料报送。

七、调剂工作

1. 所有需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所报考专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且符合学校确定的调剂原则方能参加调剂。

2.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 调剂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

八、拟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不少于2个专业知识问题。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导师复式工作组认真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初试成绩占比70%,复试成绩占比30%计算。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① 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② 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

6.录取时按复试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择优录取。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

7.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学校安排,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九、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于2021326日开始。具体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调剂系统生源情况另行通知。

十、考生须知

(一)阅读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复试环节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认真阅读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了解报考专业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做好软硬件安装与测试

1.硬件准备:建议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音响功能)作为复试的主机位,从正面拍摄; 1部手机(需带有摄像头功能)作为复试的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网络准备:提前调试好设备以满足复试要求,保持电量充足,建议准备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2种网络条件,网络信号良好并确保资费或流量充足。

3.环境准备:考生须在安静、无干扰、不逆光、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场所独立参加复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场所用于测试和正式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场所进行复试。

(三)安装调试

1.主机位调试: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2.辅机位调试: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45°1-2米处拍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和主机位屏幕。

3.复试过程手机功能设置特别提醒:

1)将负责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管理的紧急联系人电话(请关注后续复试安排相关通知)加入手机白名单,在电话拦截规则中,选择拦截除白名单以外的所有来电,杜绝其他电话呼入,考后再恢复设置。

2)除复试期间需要使用的app外,将所有其他app的通知功能关闭,防止app消息提醒影响考试,考后再恢复设置。

4.对于确有困难的考生,考生在复试前一天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详述具体情况,学校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兜底解决方案。考生若不选择学校提供的复试方案,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纪律要求

1.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信息,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指定系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开始前,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复试结束后有序离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网络候考秩序。

2.考生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复试过程禁止使用除复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求助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发表与复试内容无关的言论。

3. 考生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

4.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期间,必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并且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必须保证头肩部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并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双手必须放置在复试小组可视范围内,不得遮挡。

5. 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复试过程严禁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

6.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复试过程的音频视频等信息。

7.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校规定方式保持沟通。

8.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十一、违规处理

1.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应急预案

1. 如因考生所在地没有网络远程复试环境,考生复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接到学校复试通知的48小时内提出申请,学校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提供远程复试方案。考生若不选择学校的复试方案,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复试过程中因网络或硬件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复试中断、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可根据情况组织考生再次复试。

3. 因疫情变化等特殊情况,确有必要时,可组织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十三、监督举报渠道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28-84616075


成都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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