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暨推荐四川省2021-2023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10点击:

各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暨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改革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构建四川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奠定基础。

      二、申报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且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研究生导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申报负责人只能作为第一负责人申报一项。

      三、立项范围
      2021年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校级自筹三大类。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围绕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一流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四、项目申报
      1. 各单位要认真研讨,统筹相关资源,动员鼓励教师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2. 学校将在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四川省2021-2023 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
      3. 2018—2021 年获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决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内容),立项名额单列。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不超1项。均需先填报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书,经形式审查获得校级立项后,直接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申报。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成都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成都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处学科建设管理科,电子版以“XX学院2021年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后发送邮箱:
xkjs@c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84616448
     办公地址:第二办公区C210

     附件1: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成都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成都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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