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19-2020-2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下达及排课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9-12-23点击:

各学院(所):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下达及排课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按照工作进程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本次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教学任务下达  

 (一)教学任务下达要求

请各研究生开课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及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要求下达并落实本单位教学任务。如有课程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课,需在向研究生处培养科提交说明。

(二)教学任务安排的基本要求

   1、严格课程教师资格要求。严格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安排授课教师,不具备授课资格的教师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2、如因本校师资力量不足而需外聘教师担任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在正式上课前聘用部门应及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外聘教师方可担任研究生授课任务。

   3、各教学单位要考虑好任课教师在下学期是否能坚持按时地以课表排定的时间上课,要全面考虑退休、外聘、出差、攻读博士等特殊情况的安排。研究生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各研究生课程正式行课后,原则上不得更换教师。

   4、实践学时要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各课程设置的实践课时进行安排,提前做好计划,课程排定后不得频繁更改上课时间地点。

(三)教学任务报送

教学任务下达后,各教学单位需填写《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回执单》(附件1),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四)教材选用

 (一)各学院(所)必须对各类课程选用教材的科学性、学术性、政策性、政治性认真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选用教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二)课程如果没有使用正式出版的教材,请在“教材名称”一栏中注明“无选用教材”,并将讲义、教学课件或明确的课程教学目标、详细的课程教学大纲等相关材料以纸质版方式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二、排课安排及要求  

(一)公共课和专业课安排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仔细核对下学期本专业研究生需要上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协调安排公共课上课时间和教室,专业课由开课学院安排专业课上课时间和地点。

(二)工作要求

1.下学期研究生排课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请各学院通过学院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排课,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处培养科,电话:84616602.

2.请认真核对本院学生的公共课上课时间(课表查询-选择专业-查询),并合理安排专业课的上课时间,特别是注意安排好肩负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双重任务的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以避免发生冲突。  

3.请各学院于20200107日12:00前完成课程排课工作。课程排定后,原则上不予改动,如确需调课,经学院同意后提交申请到研究生处培养科进行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在排课系统里更改课程,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相应工作,确保排课工作顺利推进。各学院的研究生系统管理员账号密码由研究生秘书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交由无关人员登录操作,否则造成影响由学院系统管理员负责。

2)在教学地点安排时,严禁重复使用教学场地,理论课教室请使用公共教室(附件3),使用其他学院教室请自行协调。需要在系统里添加专业课教室请于培养科联系添加。

3课程安排原则上从1开始排课。

 周末不排课,周二下午不排课;不可排单数课程(1节、3节);不可排单双周。

4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下学期校历(附件4)合理规划周学时和起始结束周,并充分考虑各种假期对教学的影响,保证教学计划按规定课时数的完成。

5)请各学院排课时充分考虑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教学方式及教学时间,以免后期频繁调整课程的问题的出现。非全日制排课请在排课时间地点下面备注(非全日制)。 

6)新进入系统的任课教师,请开课学院在排课前提交《新增研究生授课教师申请表》(附件5)。

 

为顺利完成课程安排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于202001071500前将本单位《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回执单》、《选用教材信息汇总表》、研究生课程表(系统打印的专业课程表)签字盖章后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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