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促进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按照学校要求,学院开展“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参见《2026年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附件1)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评选名额,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分配方案 |
年级 |
班级 |
名额(人) |
2024级
|
材料24-1 |
1 |
材料24-2 |
1 |
材料24-3 |
1 |
机械24-1 |
1 |
2025级 |
材料25-1 |
1 |
材料25-2 |
1 |
机械25-1 |
1 |
学院研究生会 |
3 |
学生党支部 |
2 |
机械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分配方案 |
年级 |
班级 |
名额(人) |
2024级 |
机械工程 |
1 |
材料类 |
4 |
2025级 |
机械工程 |
2 |
材料类 |
3 |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和公民道德;诚实守信,廉洁修身;
(2)关心集体,宽以待人,尊敬师长,热心帮助同学;积极主动参加校、院(所)、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研等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科研成果较突出,各科成绩优良;
(4)原则上一年级研究生不参与优秀研究生评选;
(5)各年级参选“优秀研究生”的候选人采取学生根据2025-2026学年本人综合素质评分自我推荐(已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不再重复推荐)。
(6)优秀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评选。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和公民道德;诚实守信,廉洁修身;
(2)关心集体,宽以待人,尊敬师长,热心帮助同学;积极主动参加校、院(所)、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研等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在班级、院(所)研究生会、学生党支部(包括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学期,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为广大学生服务,积极组织各项活动,表率作用发挥好,工作成绩突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各科成绩优良;
(5)各年级参选“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候选人采取班级、院(所)研究生会、学生党支部推荐。
四、时间进度
(1)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9日—10月14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5日—10月19日
各班级请于10月14日14:00前,将《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2964623@qq.com;纸质版报送至学工办(机械楼M308)李老师处。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一审:李佩东
二审:陈倩龄
三审: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