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成都大学关于开展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31点击:

为贯彻中央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现代产业学院的建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各学院根据实际基础自愿申报,限报1项,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办学定位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有一定的建设基础,能够突出学院比较优势和产业需求,推动支撑地方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且有一定的成效,能够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2.合作企业具备良好资质。合作企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本领域行业领军型企业,有省级以上重点研发机构,经营状况健康稳定,无不良记录,原则上有不少于3年的校企合作经历,且共建效果良好。

3.组织管理架构相对独立。产业学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具备一定的自主权,建立有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机制,配备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日常管理运营团队,有较为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4.形成持续稳定投入机制。有校企双方有经费保障产业学院正常运行,合作企业需围绕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创新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有一定的投入,或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过程,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师生实习实训基地。

5.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产业学院拥有一支满足教育教学实训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教师和企业技术专家实现双向流动、双向互聘。

三、申报要求

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是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重要手段,与国家、省一流专业建设和学校专业建设品牌化提升工程密切相关,也与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与发展息息相关,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2.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做好首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的申报规划与申报材料的填报工作。

四、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成都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3,一式2份)。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分别胶装成册,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所有数据应确保其真实性。

2.电子材料:申报书与佐证材料(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学院名称—2020年现代产业学院)发送至电子邮jxsjk@cdu.edu.cn。请将所有申报材料于14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4616053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2008/t20200820_479133.html

2.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3.成都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4.成都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佐证材料 封面 

           附件1-4.zip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