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其推优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切实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优及其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其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根据2016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需要成立答辩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俭
组员:唐茂 孙付春 王建武 喻洪平 冯威 任振兴 王辉
二、答辩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按《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的规定,严格按上报的答辩时间组织答辩,确保答辩质量。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获得答辩资格,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生的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在答辩过程中,答辩教师应要求每一位学生至少回答3-5个问题,由答辩小组秘书在《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上对答辩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3.根据有关评分标准,答辩小组成员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分,再汇总成学生答辩总评成绩,答辩小组成员必须在《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上签字确认。
4.学院答辩委员会依据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学生答辩成绩按照4:3:3的比例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其中,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学生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为“良好”等级的学生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45%。
5.答辩安排:
各小组答辩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尽快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6.各专业在答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工作,并于6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交于教务办。
三、评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专业根据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指标做好推优工作。
2.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学校图书馆数据库检测为准。其中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不得高于25%,非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不得高于45%。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地点:图书馆303室,电话:84616125。
3.推荐为校级一等奖的毕业设计(论文)同学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答辩,答辩时间为2016年6月5日,分组答辩及相关要求学校将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请各专业在5月26日17:30前将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只提交纸质材料)交于学院教务办。
四、毕业设计(论文)归档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答辩小组负责将毕业设计(论文)全套过程性材料(含选题审批表、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中期检查报告、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评审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中期检查表、查重检测报告等)单独装订,与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论文)一起装入档案袋统一归档保存,并于6月10日前报系主任审核后统一交由学院教务办。非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只交一份由学院自己保存;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交两份,一份按照学校档案馆存档要求送学校档案馆存档,一份由学院自己保存。
机械工程学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