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本学期行课至第18周结束,第19周进行校级教考分离相关公共课的考核;第20周进行专业课考试课程的考核。
2.各公共课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张澜学院、海外教育学院自行安排考试,计算机考试机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请各学院按照附件3格式于5月28日17:00前(第14周星期二)将监考教师名单(含教务系统ID号)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领取及返还试卷地点安排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3.请各学院根据课程教学完成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考试课程的考核时间,于6月6日17:00前(第15周星期四)按照附件4格式将本学期期末专业课考试课程考核安排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校将组织巡考。
4.考试周考试场次安排:
上午09:00—11:00(08:45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室)
下午13:00—15:00(12:45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室)
下午15:30—17:30(15:15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室)
二、出题及制卷工作
1.请各公共课开课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出题及制卷工作,加强试卷管理,落实保密措施。
2.各公共课开课单位应统计好本单位所开设的需参加统考的课程及参加考试的班级、人数,于6月3日17:00前(第15周星期一)将试题及制卷数据报学校印刷厂制卷;并于6月10日17:00前(第16周星期一)将试卷袋贴送印刷厂装袋。试卷袋贴和考生名单由课程开课单位自行打印。
3.印刷厂在完成试卷印制后,应将所有统考试卷按要求装袋并密封(同时装入试卷封皮和密封签),未进行密封的试卷不得出厂。同时请根据每场考试学生人数,准备好合适数量的草稿纸和考室情况登记表。
三、试卷的领取和交还
1.考试前一天,请开课单位到印刷厂领取试卷,并按照有关要求妥善保管。试卷由开课单位负责分发、回收。
2.请监考教师1于正式考试前4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室登记表、考场学生名单等资料后赴考场监考。
3.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核对试卷是否与该考场学生名单相符,并按考号顺序整理装袋后,连同考场登记表、考场学生名单等资料立即送还指定地点。
4.监考教师领卷和交卷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场安排
1.考试周期间,所有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
2.各学院在第20周进行的专业课考试课程考核所需的教室,必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WEB端申请后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教室分配按附件5)。
五、查询
老师和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WEB端查询公共课具体的监考和考试场次、时间及地点。
六、其他临时性或突发性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协调,联系电话:84616014,联系人:龚老师,叶老师。
附件.rar
教 务 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