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1255 发布时间:2017-06-01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2017年春季学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工作安排如下:
1.办理时间:2017年7月4-6日,过时不再受理。
2.办理地点:教务处学籍学位科(校行政楼一楼教师事务服务大厅左侧大厅)。
3.办理要求(须提供材料):
①《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定毕业资格,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②结业证原件(如遇结业证遗失情况,自行登报挂失后交登报信息一份,注意须为市级以上报纸)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则上本人办理,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教务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