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3—2024学年度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开展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用于奖励2023—2024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24级新生除外)。
二、本科生校级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1.基本评选条件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当学年未受过任何校级及以上处分;
(3)学生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平均成绩(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且上一学年不得有不及格必修课程(需重修课程即为不及格课程);
(4)原则上申请学生本学年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如有剩余名额,由学院统筹再分配。申请学生优先顺序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而定。
其他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2.学校奖学金的等级: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生,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8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二)名额分配
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21日—10月27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8日—10月30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1日—11月7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10月21日—10月25日开展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工作。
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线下申请与ISP线上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后,各班于10月25日下午17:00之前,将本班材料电子档,命名为:班级+学校奖学金,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013392786@qq.com 。
学校奖学金电子版材料包括:《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6)(表内学生顺序按照推荐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相同奖学金等级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排序;各班推荐特等奖学金1名,其他等级奖学金按照名额分配推荐(附件1)。
2.各班学校奖学金材料纸质档:《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每人一式一份;《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6),每班一份(需班主任签字),于10月25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学工办刘佳丽老师处。
三、本科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成都大学在籍学生均属参评对象(2024级学生除外)。
1.三好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校级及以上违纪;
(3)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具备本专业所必须的技能,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讲文明、懂礼貌、心理品质良好;
(5)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必修);
(6)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体育锻炼必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
(1)上学年(2023—2024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包括校、院系、班干部;
(2)积极做好承担的学生干部工作,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受到师生好评;
(3)严以律己,在各项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并能正确处理好与同学的关系;
(4)抓好自身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必修)。
3.先进班集体
按《成都大学创建先进班集体实施细则》实施。
其他细则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校级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21日—10月27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8日—10月30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1日—11月7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10月21日—10月24日开展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工作。
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线下申请与ISP线上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后,各班于10月24日中午12:00之前,将本班材料电子档,命名为:班级+荣誉称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013392786@qq.com 。
荣誉称号电子版材料包括:《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4)、《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荣誉称号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7),由院学生党支部或院团委学生会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请务必在表格内备注“党支部推荐”或“团委学生会推荐”。
2.各班荣誉称号材料纸质档:《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4)每人一式一份,《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荣誉称号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7)每班一份(需班主任签字),请于10月25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学工办刘佳丽老师处。
3.有意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请班长于10月24日中午12:00之前,将本班材料电子档,命名为:班级+先进班集体,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013392786@qq.com 。
电子版材料包括:《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附件5)、《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8)、《机械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指标(适用于评选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附件9)。
先进班集体纸质档材料:《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附件5)、《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8)一式一份、《机械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指标(适用于评选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附件9)及支撑材料(班级集体和个人各类证明和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班主任签字后,请于10月24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学工办刘佳丽老师处。
四、校级荣誉称号评选
本科生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321 。
若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在学院评审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机械楼M310)刘老师举报或反映。
机械工程学院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2日